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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对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 不断贷、免收罚息

来源:    编辑:王悦    发布时间:2022-05-31 08:42:07
摘要:5月29日,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郑州市将继续引导鼓励在郑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一揽子货币政策工具,引导更多...

5月29日,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郑州市将继续引导鼓励在郑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一揽子货币政策工具,引导更多资金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。

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、企业支持力度,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、断贷、抽贷,鼓励金融机构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,最长可延6个月,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,免收罚息。待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后半年内再结清所欠利息。

 

其次,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。

鼓励在郑金融机构用好国家各种再贷款货币工具,推出更多利息更低、期限更长的信贷产品,扩展惠企范围,提升企业的获得感。

 

同时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。

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投放,特别是30万以下免抵押、免担保相关产品,同时,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,为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增信,利用政府大数据,增强金融服务平台科技功能,为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精准画像,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、愿贷、能贷、会贷的长效机制。对在郑的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,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,普惠小微贷款按增量的部分1%给予奖励。

 

此外,鼓励金融机构延期还本付息。

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货车司机等群体加大支持力度,努力做到能延尽延,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。

 

因疫情影响住院治疗或隔离观察、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,鼓励金融机构对其个人住房、消费贷款,灵活多样合理延后还款时间,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,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,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,不影响征信记录,并免收罚息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李志民)

责任编辑:王悦